事故面前 驾驶员难辞其咎
作者: Jerry Frank
Jerry Frank写道,据Standard Club的数据统计,2008年发生的碰撞事件是90年代初的1.5倍。
船东互保协会去年就受理了共计90起碰撞诉讼事件。然而统计同类事件发现,2006年时仅60起,2007年时略多于70起,此后数据上下波动,但仍与90年初保持在同一水平。
俱乐部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8年间,共发生214起船对船的碰撞事件。同期还发生了1125起与固定或漂浮物体,例如防波堤、船坞、码头和浮桶,轻微碰撞引发的索赔案例。
有说法认为:“两种类型的事件都可以归咎于驾驶员的过失,通俗地讲,就是驾驶台团队管理在某种形式上或某些方面出现失误。”
比较之下,借鉴查尔斯泰勒(音译)管理的俱乐部最近的安全调查汇编,其研究结果显示单纯因技术故障引起的碰撞事件的数量仍然占少数。
5年前,英国海事意外调查部(简称MAIB)在对1994至2003年间发生的1600多起碰撞,搁浅,轻微碰撞和碰撞险情的研究中突出了与驾驶台值班不善相关的问题。
2004年,MAIB得出的结论认为所有涉及违反避碰规则的碰撞中,三分之二的事故是由于不认真瞭望或不进行雷达观测引起的。
MAIB研究的所有搁浅事件三分之一也与驾驶台单独人员疲劳值班有关。
通过2008年进行的最近的一次研究,丹麦海事局发现几乎百分之三十的搁浅事故发生时,引水员均在船;而这些事件中,由技术故障引起的事故只占非常小的比例。
船东互保协会国际团体的统计数据显示,由引水员失误引起的索赔额超出10万美元的事故在1999至2004年间就发生了26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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