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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海事局关于部分船员培训考试计划临时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打印 作者: 字号:

天津海事局
因疫情防控需要,原计划2021年8月9日、10日网上报名的GMDSS科目03210961期(理论考试)和03210962期(评估考试)延期,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待定。我局会通过天津海事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调整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2021年8月6日

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定于2021年8月16日至20日在天津海员学校开展的03210802期(评估考试)的现场评估科目延期,恢复时间待定。
我局会通过天津海事局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恢复后的评估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0日


海南海事局
海南海事局关于推迟部分船员考试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第12210801期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推迟进行。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海南海事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和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咨询电话:0898-68626183。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1年8月9日



辽宁海事局
根据辽宁省和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研究,原定于2021年8月16日开展的海船船员第04210801期适任考试(理论),以及8月23日开展的海船船员第04210802期适任考试(评估)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辽宁海事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和考生密切关注网站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411-65856255、65856269、65856263(驾驶专业);65856277、65856285(轮机专业);65856288、65856273、65856268(综合)。
特此通告。
辽宁海事局
2021年8月5日


江苏海事局
各有关单位,船员: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防范船员培训考试疫情风险,保障广大船员的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江苏海事局辖区船员培训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暂停辖区内所有船员培训机构新开船员培训线下开班申请和考试评估工作。正在实施的各类船员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开展培训人员的信息排查报告、健康监测等工作,配合做好后续考试相关工作。已批准线上培训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可适时开展线上培训报备。
二、暂停2021年7月28至7月30日在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考场举行的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补考;暂停辖区内各海事船员远程考场内河船员理论考试业务。后续考试开放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并将在江苏海事局相关网站媒体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江苏海事局
2021年7月22日


长江海事局
关于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培训和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船员培训机构: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范船员培训和考试过程中人员聚集导致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感染情况,保障广大船员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船员培训机构暂不得组织新的线下培训,避免新的人员聚集。鼓励开展线上培训,范围包括所有船员培训项目的理论培训。在开展线上培训前,应将线上培训方案向我处进行报备。
二、对原已在校开展的培训,船员培训机构需做好学员进出登记管理,非特殊情况,学员不得进出,学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再次进校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得让校外人员进入培训班。
三、船员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属地防疫部门的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四、对已在校学员的管理,应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新要求;
2、做好学员健康监测,每日上、下午对学员进行测温;
3、学员上课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应隔开1米以上,食堂餐桌设置隔离板或一人一桌;
4、督促学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做好个人卫生;
5、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6、发现异常及时向地方防疫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五、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为防控疫情,我局将不组织考试。

                                             长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2021年8月5日




福建海事局

根据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现决定取消第10210801期船员适任考试,已报考考生作退考处理,不占用考试次数。后续考试计划请关注福建海事局公告。

为做好考试费退款工作,请考生填写附件表格内容,于2021年8月5日前发至ckfjmsa@163.com。如有疑问,请拨打0591-88331202咨询。

福建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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